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及依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保密工作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全面做好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安全运行、环境保护和保密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环保、泄密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建立健全实验室责任体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构建责权分明、各司其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实验室安全运行、环境保护和保密工作责任体系。
1.实验室是安全运行、环境保护和保密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运行、环境保护和保密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特殊领域实验室应设立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实验室安全运行、环境保护和保密工作管理。实验室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环保和保密制度的制定及落实,并在依托单位的指导下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运行、环境保护和保密的督促、检查等工作。
2.依托单位是实验室安全运行、环境保护和保密工作的责任单位(第一依托单位是第一责任单位),为实验室提供管理指导及后勤保障,并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运行、环境保护和保密的指导监督、督促检查工作。
3.实验室要建立安全运行、环境保护和保密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将加强安全运行、环境保护和保密工作作为履行实验室管理工作职能的首要任务和第一责任,安全运行、环境保护和保密工作必须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巩固提高安全运行水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大力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4.建立健全实验室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审核制度,加强对所有物理、化学、生物、辐射等各类危险品和机械、电气、特种设备等实验设施设备的规范管理,建立危险源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并实行全过程管控。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5.在依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加快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消除隐患,依法依规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等制度,实行“闭环管理”。
三、着力加强环境污染防治
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加强实验室污染防治,提高对实验室污染物的处理处置水平,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6.实验室应贯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对生态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实验室全过程全环节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制,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7.实验室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应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进行处置和管理;建立实验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对实验室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危险品要实行台账管理,定期开展检查并督促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整改要求。
四、不断提升保密工作防范能力
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保密意识,强化保密观念,加强实验室保密工作,保障科学技术秘密安全。
8.实验室应提供必要的保密条件,完善科学技术保密防护措施,建立健全保密制度,落实保密管理责任,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检查。
9.加强实验室计算机及信息系统、涉密载体和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严格对外科学技术交流合作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凡涉及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相关情形和内容,应按照《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规执行。
五、全面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保密工作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为指引,开展系统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保密意识。
10.凡是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实验室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进行安全运行、环境保护和保密工作专项教育培训及准入考核,教育考核内容由实验室制定。
11.实验室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验室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中涉及实验室安全运行、环境保护和保密工作的具体内容;编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保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手册,组织开展知识讲座,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普及安全运行、环境保护和保密工作知识。
六、全力提高实验室应急能力
实验室应建立“分工明确、反应迅速、信息通畅、保障有力”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好预案管理、应急演练、指挥协调、遇险处理、事故(事件)救援、整改督查等工作。
12.实验室应建立和完善突发性事故预警预案系统,分类制定应急预案,根据实验项目变化加强动态修订,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13.实验室应健全应急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应急人员、物资和经费保障,提高应急装备水平和实战处置能力,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等工作的有序开展。
科技厅将把安全运行、环境保护和保密工作执行情况作为实验室年度绩效考核和周期性评估的重要内容,如实验室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泄密事件等情况,科技厅将视情节对实验室予以通报批评或不再将其列入实验室序列。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月3日
通知详见
http://www.scst.gov.cn/zhuzhan/tz/20190104/33948.html